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申請退還契稅需要檢附的資料如下:
1.契稅撤銷申報申請書。
2.原申報移轉所檢附之公定格式契約書正本。
3.契稅繳款書收據聯、收據副聯正本及隨課房屋稅繳款書正本。
4.存摺封面影本。
該局提醒,請留意契稅撤銷申報申請書需要雙方共同申請,申請書所蓋之印章,是否與原申報所檢附之公定格式契約書上的印章相符,以免因印章不符而往返稅務局補正。
民眾如有契稅申報相關疑問,歡迎撥打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亦可撥打06-9279151轉250,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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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12月 09, 2021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