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說明,房屋稅因房屋逐年折舊,所以會逐年便宜,但若稅額增加,其原因可能是房屋增建或使用情形變更由自住住家用稅率1.2%變成營業用3%、非住家非營業用2%或非自住住家用1.5%等等原因;另若是109年7月至110年6月間有新買房屋,去年持有房屋月數未滿一年,課稅月數只會有幾個月,而今年因持有滿一整年,所以課徵一整年的房屋稅。
民眾如果有任何房屋稅捐問題,請撥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或撥該局電話06-9279151轉229、251、226及250將專人為您服務。
澎湖日報提供澎湖每日在地新聞、時事專欄評論、縣政新聞、專題報導、旅遊動態報導、夾報、印刷服務等!
星期三, 12月 22, 2021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