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縣府針對學校、機關、市場、道路等用地,全面檢討開闢的必要性。
二、本縣名聞中外的澎湖海上花火節,明年適逢邁入第20年。建議縣府能將活動提前及延長辦理,如3月份即可辦理遊行嘉年華,而且研議將觀光旅遊和軍事演習相結合。
三、 有關本縣國土計畫及農變建制度將有別於現行區域計畫法之變革,將來如何劃分和利用也需向民眾及早宣導說明。至於白沙鄉、西嶼鄉及二、三級離島地區之整體規劃作業費,也請積極爭取中央補助經費,以利114年4月30日順利實施。
四、 全國營造業大缺工、原物料也飆漲,工程流標狀況時有所聞,有的甚至流標2次,請務實面對提出因應對策。
五、 縣府近年所推動的青青社區營造,期待未來只要社區有心投入家園環境改造工作,也願承受日後社區維護責任。
六、鑒於澎管處今年已停辦國際燈光節,並將於明年轉型於他處辦理「追風音樂節」。
七、澎湖具有豐富的水下文化資產, 10年籌備期太長,建議朝短、中、長期來規劃,籌備處也應在後寮遊客中心掛牌運作,展現政府推辦決心。
八、全縣人口比率高達26.62%,縣府規劃的鼎灣享居社福養生園區,請早日發包興建完工,並前瞻性出謀劃策健康照護機構。
九、 本縣人口老化,即將很快邁入超高齡社會。整體評估在地老人福利機構的供給需求,對於照顧服務員人力資源的補充及投入,請縣府研議來從薪資結構予以調高。
十、 本縣西衛、山水、雙湖園等3座水資源回收中心已陸續建置完成,最後一哩路階段,請儘量爭取中央核定補助經費,或是研商出其他替代方案。
十一、本縣後指部(俗稱團管區)外遷工作,迄今執行進度不如人意,不能再停留以都更或以地易地方式來釋出,最便捷方式係請縣府全力協調爭取由中央政策決定後指部外遷他處或閒置營區,有效提升馬公市都市發展宏效。
十二、本縣首座國中小共廚廚房經109學年度由五德國小啟動營運,並提供鄰近4所學校營養午餐,中央廚房之新擴建,中央補助經費2億餘元,請縣府積極進行規劃設計與發包事宜。
十三、中央體育署跟本縣不惜斥資新台幣7,851萬餘元的縣立田徑場,已於今(110)年11月完工啟用,同月12日獲得中華民國田徑協會國家級400公尺標準田徑場地認證,未來將可爭取舉辦縣內與國內大型重要體育田徑賽事,發揮運動場域更大功能與效益。
十四、請縣府持續向交通部航港局爭取於馬公商港配置1艘大型拖船兼救難船,俟澎湖海域發生有船難事故時,保障縣民船主生命財產安全。
十五、本縣澎南地區發展迅速,目前的馬公市第二衛生所格局空間是民國87年所規劃的,現階段早已不敷使用,請縣府於毗鄰澎南消防分隊的空地興建新的馬公市第二衛生所。另外鑒於文化局演藝廳場館老舊,請縣府研議於忠烈祠現址,新建一處澎湖藝術文化園區。
十六、參酌其他縣市編列預算補助本縣一般65歲長者裝設假牙。
十七、金龍頭營區開發案,繼民國97年中央拍板定案至今,時間長達13年,請縣府儘速完成都市計畫變更作業,並協調交通部航港局與台灣港務公司加速執行招商作業。
十八、本縣馬公舊發電廠早已於民國90年遷移至尖山發電廠,原址請縣府儘速會同土地權利關係人完成土地變更地籍,調整行政作業及公共設施開闢及管理費用繳納,有效提升轉型。
十九、本縣山水濱海綠廊商圈船景廣場及水上活動基地、歷史建築篤行十村時光迴廊9戶,審慎辦理業者甄選工作,尋求最優廠商進駐。
二十、本縣目前刻正辦理澎湖縣第六期(112至115年)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研擬規劃工作,請縣府要透過公眾由下而上諮商程序,研議出有助澎湖前瞻發展計畫方案。
二十一、有關澎湖區漁會舊製冰冷凍廠拆除,未來請縣府參酌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審慎進行招商作業。
二十二、建議縣府為讓澎湖青少年能激發文藝、音樂、美術的潛力,往後能開辦文藝營、美術營、音樂營或是相關論壇活動。
二十三、本縣馬公市菜園北側公園典型的軍事遺跡。請縣府儘速將步道舖設及環境整理後,再擇期正式對外開放,增添本縣軍事遺跡兼顧觀光旅遊新景點。
二十四、請縣府除賡續鼓勵民眾撿骨納塔外,對縣有之殯葬用地,亦能通盤檢討解編,讓土地活化成。
二十五、請縣府編列預算或爭取中央經費,協助本縣各宗教寺廟留存物件得以妥適典藏、維護,讓這些罕見文化資產得以永續保存。
二十六、有關澎湖縣國定古蹟馬公風櫃尾荷蘭城堡聯外道路狹窄,再爭取經費將聯外道路予以拓寬。
二十七、縣府既已成立本縣新灣區跨局處專責小組,請務必做好建設進度控管、權責分工協調等事項,讓此一對澎湖旅遊開發至為重要的園區。
二十八、請縣府要格外注重獨居長者的關懷工作,可透過社區關懷據點與志工協助,強化互動、陪伴關係。
二十九、請縣府爭取「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可避免城鄉發展差距之外,彰顯符合財政補助實質公平之原則。
三十、本縣若干國中小之校門,緊鄰馬路或是通衢大道,請縣府相關單位儘速派員共同前往會勘,就設立舖面、步道、跳動路面、警告標誌等相關措施加以改善著手。
三十一、湖西菓葉村觀日樓北側串聯到南寮自行車道開闢仍有必要,經費新台幣250萬元,請縣府循預算墊付案程序辦理。
三十二、巴拿馬籍貨輪信燕輪擱淺白沙吉貝嶼東北方海域,積極爭取民眾權益。大倉號已完成首航儀式,但馬公端的浮動碼頭與航道沙洲疏浚等問題。
三十三、縣牡蠣養殖業人力已有不足和老化,請縣府協調漁業署、勞動部來尋求外籍漁工引進方案。
三十四、本縣西嶼鄉外垵漁港東泊區擴建工程第一期護堤工程細部設計既已完成,經費新台幣4,705萬元,請縣府儘速提出墊付案提供議會審議,明年開始動工。西嶼製冰廠,經計算評估符合經濟效益及具有可行性,請完成規劃設計後爭取中央經費發包施工。西嶼休閒渡假村投資案用水需求,請縣府出面協調解決;東昌營區與東台設立戰史館之計畫,請中央儘早規劃推動。西嶼衛生所復健器材數量不足與老舊,請縣府予以增購及汰換,全力協助地方發展。
三十五、本縣「澎湖縣漁船附搭縣轄離島居民及貨物管理辦法」,建議相關規定可再朝簡政便民方向修正。而「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之修正,侵害漁民權益部分,請縣府要積極向農委會漁業署反映。而望安青青草園及青青社區之設置,請剷除大面積銀合歡土地後,於明(111)年4月底前完成。
三十六、七美鄉製冰廠規劃進度稍有延遲,請縣府加快腳步。七美機場為目視機場,請反映爭取交通部民航局儘速設置GPS導航系統設備。南海之星1號及2號歲修履約期限,請縣府研議儘量縮短期程。而南海之星3號新建可行性及綜合規劃案,請縣府要針對交通部航港局及審查委員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