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提醒業者,餐廳若有提供上述娛樂設施或表演性節目,應於事前向所屬轄區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否則一經查獲將會被處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如果您對於娛樂稅如有任何疑義或需要進一步的資訊,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或(06)9279151分機260,將有專人為您服務解說。
澎湖日報提供澎湖每日在地新聞、時事專欄評論、縣政新聞、專題報導、旅遊動態報導、夾報、印刷服務等!
Home 時事新聞 餐酒館、夜店PUB、音樂餐廳或餐飲等行業是否應課徵娛樂稅?
星期三, 11月 03, 2021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