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房屋稅免稅與房屋老舊或是使用年限無關,以澎湖縣現行規定須符合房屋現值10萬元以下且供住家使用,才可免徵房屋稅。但房屋如部分供營業用、部分供住家用,營業用部分按實際使用面積課徵房屋稅,餘住家用部分仍可免徵房屋稅。
民眾如果有任何房屋稅捐問題,請撥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或撥該局電話06-9279151轉229、251、226及250將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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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11月 29, 2021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