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局進一步說明,經法院拍賣的農業用地,須「拍定」時作農業使用,始能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倘若拍定時的土地使用情況不符合農業使用規定,且未獲土地所在地的鄉市公所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縱使嗣後補辦容許使用,仍與移轉時作農業使用的要件不符,故仍應課徵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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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11月 22, 2021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