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鮮水產品抽驗魚類1件,檢驗動物用藥、孔雀綠、氯黴素類抗生素等項目,結果均符合規定。肉品抽驗包含雞肉3件、豬肉5件、牛肉12件,檢驗項目包含動物用藥及乙型受體素,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相關檢驗結果可於澎湖縣政府衛生局官網查詢相關訊息。
衛生局呼籲,飼養禽畜肉業者使用藥物控制細菌時,應確實遵守動物用藥相關規定,除了必須考慮動物對象、年齡、劑量等之外,還必須遵守停藥期,同時建議販售業者向大盤或供應商索取自主檢驗報告,注意肉品之貯放環境,避免高溫久放,以確保禽畜肉品的安全與衛生。
蕭靜蓉局長提醒,消費大眾在選購水產品時,應以正常色澤無異味為佳,勿買來源不明產品,完整包裝且有廠商名稱、有效日期等標示之商品,購買時可聞一聞產品是否具酸味或化學藥水味,烹調前以流動清水多加清洗;多樣化選擇各種大小魚類,均衡攝取到不同魚類所提供的營養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