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有關於職業駕照的換發方式,澎湖監理站表示,60歲以下職業駕駛人的職業駕照自發照日起,每滿3年需審驗1次,並在審驗日期前後1個月,攜帶公立醫院或衛生機關或公路監理機關指定醫院體檢合格的體檢表、國民身分證、駕照,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辦理審驗,如駕照有效日期到期,須提供1張最近6個月拍攝的照片辦理換發新照。年滿60歲以上的職業駕駛人,每年審驗1次,需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體格檢查合格。依據現行規定,大型車職業駕駛人超過65歲、小型車年齡超過68歲,必須將職業駕照繳回,並辦理換發普通駕照,才能使用。
澎湖監理站表示,職業駕駛人如未依規定參加職業駕照審驗,處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緩;逾期1年以上者,將註銷其駕照。遭到註銷駕照的職業汽車駕駛人,得申請換發同等車類的普通駕照,未換發之前不得駕駛汽車,如果暫時不使用職業駕照,可先到監理機關申請換發成普通駕照,需要使用時只要體檢合格後,即可換回為職業駕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