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家瑜報導】漁業署遠洋漁業開發中心111年上半年度基本安全訓練預定開班有:漁船船員基本安全訓練班11班(大基安班)、小型漁船(筏)船員基本安全訓練班11班(小基安班)、小型漁船(筏)船員基本安全進階訓練班、漁船船員基本安全補訓班等;訓練地點:高雄市前鎮區漁港北一路1號。
農漁局表示,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基本安全訓練班報名程序」之規定,自107年度起參訓者已完全採取漁船推薦報名,不受理個人報名,請有意願從事海洋漁撈工作欲參訓者,偕同漁船船主至船籍所在地-澎湖區漁會登記推薦報名參訓,漁會即依漁業署訂定之下列複審原則排列優先錄取順序:(1) 推薦船員為船主本人或血親三親等以內親屬。(2) 近期將遠航而欲推薦新進船員參訓之遠洋漁船。(3) 累計推薦人數較少、結訓後正常出海作業比例較高之漁船或漁會。(4) 解聘僱船員人數較少、船員僱傭及出港期間較長之漁船。(5) 單次或累計推薦人數較少之漁船。(6) 推薦船員住居所位於漁會轄內者,或漁會所在地離訓練地點較近者。(7) 經以電話或其他方式洽詢推薦船主或船員,對僱傭關係或推薦案件相關細節能作明確且肯定之回答者。(8) 新建或新過戶漁船,過戶前推薦紀錄正常者。
另,基本安全訓練課程報名時收取保證金,結訓後一年內搭乘漁船出海從事漁撈工作達90天以上,可申請無息退還,如對報名及參訓資格有任何疑問者,可電洽農漁局漁政管理科06-9262620#128呂小姐或澎湖區漁會06-9262131#22蔡小姐,歡迎有意從事海洋漁撈工者報名參訓。(開班日期如有變動,以漁業署遠洋漁業開發中心排訂日期為準)
農漁局表示,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基本安全訓練班報名程序」之規定,自107年度起參訓者已完全採取漁船推薦報名,不受理個人報名,請有意願從事海洋漁撈工作欲參訓者,偕同漁船船主至船籍所在地-澎湖區漁會登記推薦報名參訓,漁會即依漁業署訂定之下列複審原則排列優先錄取順序:(1) 推薦船員為船主本人或血親三親等以內親屬。(2) 近期將遠航而欲推薦新進船員參訓之遠洋漁船。(3) 累計推薦人數較少、結訓後正常出海作業比例較高之漁船或漁會。(4) 解聘僱船員人數較少、船員僱傭及出港期間較長之漁船。(5) 單次或累計推薦人數較少之漁船。(6) 推薦船員住居所位於漁會轄內者,或漁會所在地離訓練地點較近者。(7) 經以電話或其他方式洽詢推薦船主或船員,對僱傭關係或推薦案件相關細節能作明確且肯定之回答者。(8) 新建或新過戶漁船,過戶前推薦紀錄正常者。
另,基本安全訓練課程報名時收取保證金,結訓後一年內搭乘漁船出海從事漁撈工作達90天以上,可申請無息退還,如對報名及參訓資格有任何疑問者,可電洽農漁局漁政管理科06-9262620#128呂小姐或澎湖區漁會06-9262131#22蔡小姐,歡迎有意從事海洋漁撈工者報名參訓。(開班日期如有變動,以漁業署遠洋漁業開發中心排訂日期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