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議會定期會特別提出與賴縣長探討,但至今縣府都未給他明確回應;陳海山指出,過去社區舉辦活動,鄉親700多人響應,但活動中心卻連40張桌子都擺不了,再再顯示社區空間容納量不足問題,更遑論近年山水沙灘帶動地方人口急遽增加。
陳海山又說,早年活動中心主要是提供地方民眾集會、辦理里內各項公共事務,隨著時代進步,民眾需求不斷增加,活動中心的功能已不再侷限於集會使用,而是發揮更多元化功能,包括大大小小各式活動、醫療巡迴服務等,都必定會使用到社區活動中心,但這棟建築過去因使用需求,曾變更內部結構,建物耐用年限早已不能採用原先計算方式,更不用說至今使用上使否安全,甚至建物耐震能力恐怕都有疑慮。
他呼籲,縣府不能單看建物本身使用年限,來作為判斷重建依據,更應該檢視實際民眾使用需求、及建築結構安全性,否則後續碰到強風地震等天災,發生災害意外事故,又該誰負責。
陳海山說,社區活動中心重建雖不是縣府權責,但他與主管單位「頻率」對不上,因此特別在8月定期會中,要求賴縣長來主導重建一案,就是希望民眾能在安全、舒適環境中使用活動中心,且最起碼要達到符合社區使用人數標準,否則活動只能一部分人參加,其他鄉親權益又要如何保障。
他直言,爭取興建活動中心並不是為了他自己,而是看不慣「安全性」及「容納量」被忽視,完全不符社區鄉親使用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