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長賴峰偉表示,馬公市人口快數成長,市區土地己到飽和狀況,因此縣府徵收北起四維路,南至文光國小,西臨民族路,東至光榮社區約6公頃的閒置公五、公六公園用地,經縣府整體規劃後,住宅區土地面臨8米道路,且臨近2公頃公園綠地,全區道路、停車場規劃完善,且台電、電信、寬頻有線電視管線、自來水管線、汙水管線一應俱全。
所謂「區段徵收」是政府基於都市開發建設、舊都市更新、農村社區更新或其他開發目的需要,對於一定區域內之土地全部予以徵收,並重新加以規劃整理後,由政府取得開發目的所需土地及公共設施用地,其餘可供建築土地,部分供作原土地所有權人領回抵價地之用,部分讓售或撥供需地機關使用,剩餘土地,則辦理公開標售、標租或設定地上權,以處分土地之收入償還開發總費用。
同時,辦理區段徵收,政府可無償取得公共設施用地及節省龐大建設經費支出,土地所有權人亦可領回抵價地,享有土地利用價值提高、公共設施完善、生活品質提昇等多重開發利益,是公私互蒙其利之措施。
賴峰偉表示,這要感謝民眾配合徵收、財政處、工務處等單位積極推動,為馬公市區增添一處生活機能優良、環境清幽的區域。
△澎湖首宗區段徵收公共設施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