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說明,房屋是指固定於土地上之建築物,而房屋稅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因此自家頂樓或一樓屋側加蓋或增建鐵皮屋,仍應屬房屋稅課稅範圍。
提醒您,納稅義務人應於房屋增建完成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局申報房屋增建,未依規定之期限申報,因而發生漏稅者,除補繳應納稅款外,並會被按所漏稅額處以2倍以下罰鍰,籲請民眾注意申報時限,以維護自身權益。
民眾如果有任何房屋稅捐問題,請撥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或撥該局電話06-9279151轉251、229、226及250將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