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選購或販售醫療器材可到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西藥、醫療器材及化粧品許可證查詢系統」,網址:「https://info.fda.gov.tw/MLMS/H0001.aspx」查詢相關資訊或參考「通訊交易通路販售醫療器材之品項及應遵行事項」,網址:「https://www.fda.gov.tw/TC/siteListContent.aspx?sid=11652
id=36518」。購買或販售醫療器材前,應先了解相關規定及資訊,以免受騙或違法。
衛生局局長蕭靜蓉提醒民眾:醫療器材必須事先取得販售許可的醫療器材商和藥局才可販售。目前血氧機及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並未開放通訊交易,因此不可使用網拍、LINE及FB等方式進行購買,民眾必須親自跑一趟實體店面才行;購買時需認明包裝是否有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使用前也要先詳閱說明書。
蕭靜蓉呼籲民眾:醫療器材不是一般商品,使用上具一定風險,因此,必須取得藥商許可執照,始得販售。民眾不能以「不知道相關法令」、「販售自身不用之物」或「找不到工作經營網路賣家」等理由而免除行政處罰,民眾未取得藥商許可執照在網路販售藥品或醫療器材,如經查獲違規屬實,將以違反藥事法第27條第1項及醫療器材管理法第13條第1項規定,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罰鍰,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屬於第二級醫療器材網路不得販售。
△西藥、醫療器材及化粧品許可證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