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消防法規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的設置與維護,為管理權人法定義務與責任,並應委託消防專技人員實施檢修申報,依規定本(3)月底前,甲類1~3目場所(KTV、集會堂及旅館等)和乙類1~3目場所(飛機場大廈、候船室、金融機構及兒少福利機構等)應完成檢修申報。消防同仁除提醒業者,分散各類場所檢修申報日期,可避免場所集中於期限前辦理申報,造成檢修申報業者作業不及,影響相關檢修及受理品質,並建議及督促應隨時注意用火用電安全、定期檢查維護電線管路設施,內部構造與裝潢,應使用不燃或耐燃材料,同時落實消防安全設備維護、防焰規制及防火管理(火源管理、自衛消防編組演練、施工中消防安全防護)等安全事項,藉由檢查環境危險因子及提供相關安全諮詢,以減少火災發生率和災時火載量,使業者確實知悉現行法令規定並做好維護,讓各類場所及所有民眾皆能受到應有保障。
為維護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安全,業者平時應落實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查、維護及申報,並隨時注意用火用電管理及使用安全,該局本於業管權責將持續提醒與指導,以共同避免火災憾事發生和確保旅遊品質,讓每位蒞澎遊客都能安心體驗多元化生態、暢遊人文及自然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