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下午被害人向警方報案,指他臨停在馬公市光復路、大智街口第一銀行附近的自小客車輛,在他返回時發現副駕駛座上放置的女用後背包遭竊,包內有數千元現金等財物。
當天下午,就將車輛移至馬公警分局廣場,並邀局本部鑑識人員前來,採證是否有可疑指紋或是跡象。同時,著手調閱附近的監視器畫面;嫌疑人呂○○於當日經過光復、大智街口時看到被害人所有自小客車駕駛座窗戶未關而心生歹念,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徒手伸入車窗內竊取車內之米白色背包後,徒步至北辰市場北邊男廁內將財物取出後將米白色背包丟棄至男廁垃圾桶後便離開。
7日由監視器畫面發現呂嫌由光復路北向南步行後,沿明遠路馬公國小前人行道步行,順利查獲是市區某部隊的下士士官所犯,警方於是請回製作筆錄。
據了解,呂嫌為現役志願役下士,全案已進入司法偵查階段,雖承認偷100元,但1元、100元、1000元都是竊盜罪,一切靜待司法判決,一旦判刑確定,立即2大過予以免職;警方正釐清相關案情,一時的貪念自毀前程。
△民眾報案副駕駛座內有數千元現金的包包不翼而飛。(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