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議長,劉陳昭玲本身也是有感而發。她說,她自己在澎湖住了六十幾年,感受到現在停車問題和警方嚴厲取締違規停車,的確讓民眾非常不便。
由於很多鄉親不斷向她反映,每當路邊稍微停一下車,馬上就有警察過來驅趕,不然就是開單。
警察整頓交通,方向是對的,是件好事。但執行方式與過程不對,就會引起民怨,警方不能以台北觀點看澎湖。
先談民怨,不僅是澎湖,各縣市各機關的官方思維模式,無非是存著官管民的心態,從沒想過有朝一日,當官者也會變成民眾的一天。同樣一個人,在朝時管民,在野後怨官。
以停車為例,為了交通秩序順暢,官方從不朝多讓民眾停車方便,多設停車位,少劃黃紅線,反而停車車位不足,卻拚命到處劃黃紅線。警方據此依法嚴格取締,民怨因而四起。
再談官民互動以及地方特性的模式,台北等都會區,空間有限,人車擁擠,民性講法。鄉下或離島地方,空間較廣,人車較少,民性講情。兩者思維不同,取締則一,難免造成民怨。
有人開玩笑說,台北講法、講理、不講情;鄉下講情、講理、不講法;離島只講情。
警方交通執法,不妨稍微撇開硬梆梆的法規,對於黃紅線稍微臨停的鄉親,在短暫的時間稍做停留時,面露微笑,給予短暫的方便,不要扳起面孔,驅離或開單。
交通執法嚴厲,造成鄉親不便,最後可能歸咎到縣長身上,這可能是縣長民調難以提升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