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店員工表示在店內拾獲現金新臺幣1000元,因同事間未有人遺失金錢,研判可能是來店消費客人所遺失,所以請警方協助尋找失主。鄭等2員先行返所受理拾得物案後,便調閱該店家門口監視器,過濾前後時段畫面,再以系統調閱人車資料,發現一名疑似係失主的畫面,再請店家將訊息發送至澎湖社群網站,終在隔日失主至派出所,表示係在網站上看到相關訊息,所以至派出所領取現金遺失物,經警方核對身分確認無誤後,依規發還該筆現金,對於店家與警方鍥而不捨的協尋,深獲當事人感謝。
馬公警分局長廖修鴻表示,能夠及時協助民眾尋回財物是警察的職責所在,警察將持續秉持熱忱的態度為民服務,讓民眾能深切感受到警察的用心與專業,並讓澎湖生活環境更加溫暖與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