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辦理資賦優異鑑定之目的在於發掘資賦優異學生,使其接受適性教育,充分發展身心潛能,培養健全人格,增進服務社會能力。鑑定程序依教育部「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之規定,採多元、多階段之評量方式實施,依觀察、推薦、初審、初選、複選、綜合研判之程序辦理。
教育處提醒家長在準備替貴子弟報名參與鑑定時,請務必詳細閱讀簡章,若有相關疑問請電洽9274400轉269教育處社教特教科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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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1月 05, 2021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