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處表示,「照顧服務員自訓自用班」開班規模可依用人單位職缺需求彈性調整,每班不限最低開班人數,惟開班上限人數為20人,訓練完成後用人單位須依承諾僱用切結書之勞動條件,僱用80%以上具失業者身分且願意受僱之結訓學員,預估將可達到訓用合一、降低試用期成本等成效。
年滿16歲以上之失業者、初次就業待業者或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且有意願投入照顧服務員工作者,均可報名參加。
另具有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或特定對象(獨力負擔家計者、中高齡者、原住民、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新移民及二度就業婦女等)身分的失業者,另外再提供職業訓練期間的生活津貼補助,以照顧參訓期間基本生活。
歡迎有需求之單位至縣府社會處官網查詢申請方式,洽詢電話:06-9274400分機357陳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