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大型柴油車為95年12月31日前出廠之一至三期柴油車(僅純報廢者),設籍本縣且完成報廢及回收,依車種、期別及車輛噸數等條件,並在111年12月10日之前提出申請,即可申請不等金額補助金額最高新臺幣15萬元之補助。
若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補助,一、二期大型柴油車汰舊換車(三期以上中古車或五、六期新車)或三期大型柴油車汰舊換車(四期以上中古車或五、六期新車),依申請日期、車種、期別及車輛噸數等條件,並在111年12月10日之前提出申請,即可申請不等金額補助金額最高新臺幣60萬元之補助。
若三期大型柴油車過戶,並購買五期或六期新車,依申請日期、車種、期別及車輛噸數等條件,並在111年12月10日之前提出申請,即可申請不等金額補助金額最高新臺幣30萬元之補助。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顧及民眾權益,優先針對大型柴油車提供多元輔導協助方案,為加速核撥流程,預告將於明年(110年)1月1日起,全國補助案件改由車主自行透過大型柴油車線上申請補助系統平台(https://dvs.epa.gov.tw)進行上傳申請,電腦系統自動受理彙整,簡化民眾申請程序,鼓勵車主掌握車輛排煙情形,盡快淘汰「髒」車,線上申請補助更方便,請車主把握補助機會踴躍參與,一同為提升本縣空氣品質努力。
如有相關疑問,可先打電話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補助諮詢專線:02-8511-0701曾小姐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