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縣市一名呂姓民眾在臉書專門交流演唱會票券的社團中徵求音樂節的票券,不久就收到一名網友私訊,表示手上有3張票可以轉讓,每張新臺幣2,000元,並且建議呂民採用郵局「i郵箱」的方式取貨付款。呂民因從未使用過i郵箱,不清楚使用方式,該名網友便以指導使用i郵箱為由,謊稱申請寄件需要收件人的手機號碼、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後4碼以及郵局的帳號,呂民不疑有他,將上述資料全數報予該網友。
隨後即接到詐騙集團假冒郵局所傳簡訊,以「後支付i郵箱回覆專屬門號」為名,通知呂民將收到的「簡訊驗證碼」、「下載驗證碼」、「取件密碼」等資料,直接回傳給此專屬門號,接著陸續又收到由正牌郵局所傳申請金融卡「雲支付」的「簡訊驗證碼」、「下載驗證碼」,便依照前封簡訊內容指示,將收到的驗證碼一一回傳給所謂的專屬門號,事實上卻是將這些號碼傳給假冒郵局的詐騙集團。
翌日,呂民手機又再度接獲該專屬門號所傳簡訊,表示郵局帳戶尚未開通轉帳功能,需變更支付方式,呂民便改以信用卡支付,並遵循簡訊指示回傳信用卡卡號、到期日、安全碼等資料,甚至連信用卡正反面都直接拍照回傳。詐騙集團取得呂民的信用卡資料後,再假扮成信用卡發卡銀行寄發簡訊通知他將進行刷卡測試,呂民再依指示將收到的正牌銀行發送交易驗證碼回傳給詐騙集團,直到反覆回傳7筆驗證碼後,看到正牌銀行不斷發送交易成功簡訊,才驚覺遭詐,財損逾4萬元。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提醒民眾,如欲透過網路、網購社團等管道購物,切勿選擇自己不熟悉的交易模式,更勿聽從網友指示而輕易提供個人手機號碼、帳號等資料,以防遭詐騙集團盜用盜刷;如交易過程中接獲貌似郵局、銀行之通知簡訊,請直接向郵局、銀行再次確認簡訊真實性,並妥善保管交易過程中所收到的各式驗證碼,不可直接告知他人,若有任何疑問,可隨時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