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輔會秘書組在工作報告中指出,少年犯罪問題首重機先預防,各與會單位應主動發掘少年偏差行為,即時提報少輔會轉介輔導防制;另為防處少年偏差行為及保護少年安全,置重點於觸法及曝險少年,除加強約制、關懷、輔導少數偏差行為少年外,強化警察巡邏的強(密)度,與教育組、校外組、衛政組共同合作加強校園犯罪預防宣導,建立少年正確法治觀念。同時藉由宣導組運用各種媒體傳播,發揮更大的宣導效益,另由社政組積極輔導涉案或偏差行為少年及建管組針對轄內各項特定娛樂場所進行稽查,以避免青少年學子們因該場所而涉及賭博、色情、暴力等事件,影響其身心健全發展,以達運用最有效率的防處作為來落實政府保護青少年之決心。
青少年犯罪問題為一錯綜複雜之社會現象,並非單一因素消弭即可獲得解決,其牽涉到家庭、學校、社會等各方面,故專家學者指出:少年犯罪原因「肇因於家庭、惡化於學校、顯現於社會」,所以應深入了解問題所在,整合社會各種資源,推動公、私立福利機構力量,共同防制和改善觸法及曝險少年其家庭之困境,排除對青少年發生不良影響的因素,使每一位青少年有正確人生觀。
警察局局長劉鴻烈表示,少年犯罪防制之對策首應強調「事先的預防重於事後的處理與懲罰」,亦即「預防勝於治療」之觀念與作法。因為一旦犯罪行為發生,不僅造成難以挽回之傷害,社會更須付出加倍之成本代價來處置這些少年罪犯,況且青少年犯罪問題,絕非一朝一夕,也不能將責任完全推給家庭或完全怪罪於教育,這是我們整個社會所需共同承擔、共同面對的問題,結合的力量越大,成功的機率就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