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消防局表示,昨(28)日19 時4分受理民眾陳小姐報案指出:馬公市東文里民裕街36巷一間民宅1樓起火。
消防局獲報後,立即派遣第一大隊、馬公分隊及澎南分隊消防與救護車輛共 6車 16 人前往搶救,由大隊長陳正宜負責現場指揮。
勤務人員到達現場後回報,現場為國宅一樓,已見濃煙及火光,由勤務人員立即破門,並背負空氣呼吸器部署二水線入室搶救。
因現場屬集合式住宅,為免火煙危及鄰近住戶,即由現場指揮官指示現場勤務人員引導住戶疏散至安全處所。
經迅速搶救後,火勢於19時22分熄滅,起火點疑是1樓窗台邊擺設之電器物品(聚財裝飾品)起火燃燒,幸經搶救得宜,無人員傷亡。
有關財物損失及起火原因由本局火災調查人員進行後續調查處理。
△馬公東文里一民宅火警疑電器引起,消防局即時搶救得宜,無人員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