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食藥署統計,107年有2例民眾誤食綠褶菇中毒案例,分別為6月臺中市2位民眾回家途中採集路邊野菇,回家烹煮食用後出現噁心、嘔吐、腹痛、腹瀉等症狀;9月澎湖縣1家4口食用戶外採摘之野菇炒木耳,食用後出現頭暈、噁心、嘔吐、腹瀉等症狀。經以分子生物鑑別檢驗後,確認皆為有毒「綠褶菇」。
「綠褶菇」屬中至大型菇菌,菌蓋呈半球形平展可至寬20公分,為一種有毒不可食用的菇類,其外表顏色淺不鮮豔,與可食用之白色雨傘菇及雞肉絲菇相似,常被混淆。不同點在於綠褶菇菌褶初期為白色,成熟後逐漸轉為灰綠色,誤食後1-3小時會有噁心、嘔吐、腹痛、血便及脫水等腸胃炎型中毒症狀。
衛生局局長蕭靜蓉呼籲,民眾切勿為逞一時口腹之慾,而賠上了自身的健康,造成無法挽回的傷害。再次提醒,民眾若看到生長在路邊、野外等地之不明植物或菇類等,應遵守「不採不食」的原則,以避免因誤食中毒而危害自身健康安全亦擾了出外遊玩的愉快心情。
△綠摺菇、白色雨傘菇、雞肉絲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