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家瑜報導】代理老師一年僅有11個月聘期,有1個月無薪期,考量到不少代理老師會利用暑假期間回校備課、處理事務,呂光宇建議聘用日期增加「1天」,讓代理教師將來轉正後年資可以敘薪。
呂光宇說,本縣代課教師聘期,起聘與各縣市大致向同,自8月31日起;終止日期本縣為翌年6月30日,與大多縣市在翌年7月份不同,影響當事人權益。
呂光宇議員詢問教育處長,為何國中、國小代課教師聘期,與其他縣市不同,薪資多一天,影響財政甚微,而且聘期自8月起至翌年7月止,以一年計,將來這些代理教師考上正式教師,薪俸可以提敘一級,本縣聘期至翌年6月止,僅11個月,當年代課年資,未來無法提敘薪級。
教育處長蘇啟昌表示,聘期6月30日延至7月1日,多一天每人薪資約多近2000元,年終獎金約增4000元,每人增加薪資預算6000元,本縣代課教師150人,需增90萬元。
呂光宇指出,各縣市政府代課教師聘期至7月止,有19個縣市;聘期至6月止,僅有屏東、北市與澎湖。如果財政、主計沒問題就應比照其他縣市辦理。
議長劉陳昭玲也支持呂光宇議員的看法。副縣長胡流宗當場應允,同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