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表示:本縣108年度執行成果包括:(1)輔導民間企業、團體、社區落實綠色採購,總計申報綠色採購金額達新台幣542萬4,991元;(2)持續輔導38家綠色商店,加強環保產品銷售達新台幣923萬4,119元;(3)共有21家旅宿業者簽署同意參與環保旅店;(4)為將環保標章制度導入臺灣的服務業與餐飲業,進而推動星級環保餐館推廣計畫,且輔導業者實施相關環保作為,共計3家餐館業者共同響應;(5)環保集點活動推廣計有1,218人次加入 ;(6)運用12則媒體(包含影片和廣播)、辦理21場次綠色生活及消費相關宣導活動,達到6,825餘人次之宣傳效益,故108年度民間企業與團體實施綠色採購計畫獲環保署評核本縣優等。
為延續過去民間綠色消費推動成果及擴大其成效,特規劃本(109)年度工作項目、執行內容及評比考核等相關事宜,包括:落實民間企業與團體綠色採購申報、結合民間企業、團體、社區、村里或學校辦理綠色消費宣傳活動,以期提升國民綠色消費正確概念,進而帶動綠色採購及綠色生產,創造綠色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