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瞭解,律師審查資料過程中,發現部分以信用卡購票旅客僅向遠航辦理退票登記,並未向發卡銀行申請爭議帳款,此類旅客辦理退票時,需將退款帳戶資料提供遠航,要求在5月29日前盡速提供旅客身分證正面、受款銀行帳號封面(可使用拍照或掃描方式)至退票小組信箱。
不少接獲簡訊的消費者以為是詐騙,轉向旅遊處查詢。而根據旅遊處向民航局查證,證實為遠航委託的律師發函;另旅遊處表示,已申請遠航退票民眾,預計6月中開始退款給消費者。
根據交通部統計,遠航退票登記自2月10日起公告受理至4月15日止,總計受理11萬8000多筆,申請金額約1.4億元,遠航信託專戶現金計1.68億元,足以支應退票所需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