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社會處表示,特殊境遇家庭包含面臨65歲以下,喪偶或配偶失蹤;因配偶遺棄或遭受家庭暴力,經判決或已協議離婚;家庭暴力受害;未婚懷孕婦女;單親或隔代教養家庭,因無工作能力或照顧6歲以下子女致不能工作;配偶入獄服刑及3個月內生活發生重大變故等。申請通過的家庭,即可依其所遭逄之情事領取不同之扶助,扶助項目包括:緊急生活扶助、子女生活津貼、兒童托育津貼、兒童優先進入公立托教機構、子女教育補助、傷病醫療補助、法律訴訟補助及創業貸款補助等。並透過社工提供後續關懷服務、媒合社會福利資源,協助他們度過困難,生活重回正軌。
在去(108)年度縣府共扶助了128戶特殊境遇家庭,其中僅10戶為男性申請人,僅占整體7.8%,顯示出男性申請案件不及女性的十分之一。造成這懸殊的落差,因素可能有二項,第一、因民國98年以前本條例長久以單親婦女為主;第二、男性受限於傳統性別框架,較不願尋求他方協助,認為會損其男性尊嚴。社工員分享案例指出,林先生自從配偶離世後,獨自扶養2個年幼的女兒及年邁的母親,導致林先生得放棄在台灣穩定的工作獨自照顧家人,但面臨家中經濟困頓,林先生只好帶著女兒回到澎湖。經過幹事轉介接受本府每月的子女生活津貼,支持孩子穩定就學。至今女兒已就讀小學二年級及國中一年級,林先生也順利工作轉型,讓經濟窘迫不再成為壓垮家庭幸福的最後一根稻草。
民眾可以透過本縣各村里幹事及鄉市公所辦理申請,如有疑慮也可以立即來電向社會處社工婦幼科承辦人員洽詢(06-9274400分機397),社會處官網亦可下載申請表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