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是以房屋評定現值乘上適用稅率得出。所謂房屋評定現值,即是房屋在課稅上的價值,目前由各縣市政府依規定每三年評定一次,考量因素包括房屋標準單價、每年折舊率和房屋所處的地段,和屋齡多寡沒有關係。
目前本縣住家用房屋總現值在10萬元下者才可免徵房屋稅。換言之,民眾所住的房屋,評定現值若超過10萬元,不管房屋屋齡多久,都要繳納房屋稅。至於非住家用途的房屋,像是營業、私人醫院、診所、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或是提供給人民團體非營業使用,無論評定的房屋現值多寡,都要課徵房屋稅。
民眾如有相關疑問,歡迎撥打本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亦可撥打06-9279151轉251、229、250、226,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