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四面環海,不少民眾擁有自用小船,閒暇之餘出海釣魚加菜、送人或賺點外快,另也有漁民買不起漁船,採用自用小挺來釣魚維生,縣府2009年基於維護無籍船筏秩序,訂定暫行管理辦法,希望有效輔導改善與管理無籍船筏,不過由於單行法規與中央法令牴觸遭糾舉,縣長賴峰偉今年五月宣布明年元月廢止暫管辦法,現有922艘無籍船筏都必須依法申請執照。
而澎湖目前存在的無籍船筏,由於未在建造前申請許可,大多只能朝「遊艇」方向申請證照,經驗證後向航港局申請遊艇證書,取得合法性,才能航行;而農漁局9月為鼓勵船主取得合法執照,與航港局協商將丈量金額調降至,5公尺以下2萬9千元、5至7公尺3萬8千元、7公尺以上5萬8千元;據統計目前922艘無籍船筏已有100艘申請回籍,258艘申請自用遊艇,其中僅5艘取得合法驗證身分,剩餘船舶主有部分人仍在觀望、有人則還是認為認證相關費用太高乾脆作罷。
劉陳議長表示,距離無籍船筏暫管辦法廢止剩餘不到60天,結果還有800多艘船筏尚未取得執照,她認為政府立意很棒,議員支持合法有照,但政府政策上路未善盡了解、溝通責任,這些船筏很多都是社會弱勢,為了生存,只好花幾萬塊買艘小船釣魚販售維生。
她說,澎湖近千艘船筏以往可以出海,賴縣長上任後一夕之間突然說要取得合法執照,政府部門責任就是要來從旁輔導,甚至應該找這些丈量公司來討論收費標準,協助船主把價金壓低,否則一開口數萬起跳,甚至船型大一些的還要價7至8萬元。
劉陳昭玲指出,反觀縣府還未全盤規畫,憑一句「令出必行」就倉促上路,完全沒替人民著想,唯一造福的是丈量公司營業額暴增,以1艘1萬元計價,千艘無籍船筏就賺取千萬營收,完全沒顧慮船長花錢消災之後,還必須符合消防規定、考取船長證照,通過重重關卡才能出海。
針對明年起未申請執照的無籍船筏,包括15噸以下小船、自用遊艇將分別由農漁局、港務局管理,議長劉陳昭玲憂心這樣「一縣二制」方式,加上港務局無人力可以控管大量船舶,屆時若演變成自用遊艇仍繼續出航,小船則被農漁局集體管制,恐又讓無籍船筏爭議雪上加霜。
她呼籲縣府執行政策時,作法應更加細膩,局處主管也要有「guts」向賴縣長反映實情、具體建言,避免政策執行老是被百姓詬病。
「自用遊艇」釣魚不能販售 李添進:漁民靠此養家餬口
議員李添進則憂心漁民未來生計,他指出,有船主向他反映,遵照縣府規定去申請自用遊艇,結果錢繳了,檢測時才告知「自用遊艇」以後釣魚不能販售;李議員說,很多船筏本就是漁民維生工具,幾乎9成民眾都靠這個養家餬口,現在叫他們申請遊艇牌照,結果很多人還不知道以後不能販賣魚貨,那叫這些漁民未來該如何生活,申請牌照意義又在哪。
農漁局長陳晶卉表示,目前要合法只能走「自用遊艇」方式,以現行法規來說不論有籍或無籍船筏只可以自用,不得有販賣行為。
李添進認為,這些人就是沒有經濟能力造一艘漁船,不得已才採用最簡單方式來釣魚維生,他呼籲縣府要想辦法解決問題,而不是製造問題,總不能只要大家花錢買執照,初卻避而不談「釣魚販售」問題。
農漁局長陳晶卉表示,目前要合法只能走「自用遊艇」方式,以現行法規來說不論有籍或無籍船筏只可以自用,不得有販賣行為。
李添進認為,這些人就是沒有經濟能力造一艘漁船,不得已才採用最簡單方式來釣魚維生,他呼籲縣府要想辦法解決問題,而不是製造問題,總不能只要大家花錢買執照,初卻避而不談「釣魚販售」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