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等兩員到達現場後,發現現場周邊正值觀音亭園區舉辦燈光節活動,會場附近人車眾多、交通繁忙,恐會造成黃民發生危險,警方立即於現場人車疏導、交通管制,防止黃民免於遭受二次傷害。另由於現場燈光較為昏暗,警方以隨身攜帶之手電筒提供照明,協助救護人員目視清洗黃民傷口,以利初步敷藥、包紮,後續由救護車護送其至衛福部澎湖醫院就醫。警方到院了解案況,確認黃民身分及連絡方式後,立即通知家屬到院,經警方向家屬說明黃民受傷情形後,將其交由家屬看護照料,黃民家屬對於警方即時提供協助,表示感謝。
黃等兩員協助保護民眾生命、身體安全之舉,事後深獲家屬感謝及好評,充分展現警察人民保姆之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