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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至4歲育兒津貼請領資格者 9月底起按月發放育兒津貼

【本報訊】8月1日上路的2至4歲育兒津貼,本縣申請相當踴躍,縣府教育處再次感謝各鄉巿公所及私立幼兒園所承辦同仁的辛苦,截至8月底約有1,000多人提出申請,而大家關心的是申請是否符合請領資格?縣府教育處表示,依行政院核定之「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07年-111年)」及「教育部推動及補助地方政府與私立幼兒園合作提供準公共教保服務作業要點」規定,經教育部資訊系統核對申請人的戶籍、所得稅率、及其他補助請領情形及就讀幼兒園情形等相關資料後,本(9)月初已比對出結果並於近日寄發核定通知書,如對審核結果有疑義者,請於本通知書送達次日起30日內,檢附相關文件及佐證資料提出申復。逾期提出申復者,不予受理。本津貼申請經審核確認符合請領資格者,不須再重複申請,將自本(9)月起,按月發放育兒津貼至申請人指定(父母其中一方、監護人或幼兒)帳戶。

教育處處長蘇啓昌表示,考量本津貼自108年8月1日起首次發放,為避免幼兒父母因不知道此項2至4歲育兒津貼新措施而來不及申請,教育部特別規定得予追溯發放,凡是在108年7月前滿2歲但未領0至2歲育兒津貼、在申請首(8)月未提出申請2至4歲育兒津貼者,只要在9月底前提出申請,符合資格者即可於次(10)月領取8、9兩個月育兒津貼,但特別提醒注意,在108年10月1日以後申請者,即無上述例外規定之適用,教育處呼籲請本縣符合上述資格還没申請的民眾趕快提出申請。

如果家長想要更進一步瞭解育兒津貼相關資訊,可到教育部全國教保資訊網或澎湖縣政府教育處-申辦服務區-2至4歲育兒津貼處官網查詢,或撥打免付費諮詢電話0800-205-105、澎湖縣政府教育處06-9274400轉國教科,或至各鄉巿公所受理窗口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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