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地檢署李信龍執行檢察官感謝各機構持續配合法務部推動易服社會勞動政策,讓犯了輕罪亦無資力的人可以免於入監執行,給予他們一個改過向善及彌補過錯的機會,同時也避免短期自由刑的弊端,更期望社會勞動人能透過社會勞動執行,實際協助各執行機構的業務進行。
李檢察官指出,我國社會勞動制度,使受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宣告及罰金刑者可聲請易服社會勞動,藉由社會勞動代替入監服刑,提供無償勞務服務他人、補償社會,以維持家庭功能。而符合相關規定亦無難以執行之消極事由時,該署始核准其聲請,故易服社會勞動實為易刑處分,社會勞動人仍是受刑人,所以仍須適當的管理,端賴各機構承辦人員確實督導。
為提醒各機構依相關規定執行,地檢署針對本年度各機構執行情形、執行時應注意之事項以及相關規範、應填載之表單資料以及年度專案計畫等項目,由觀護佐理員許永輝以簡報方式向大家說明,期望各機構落實對社會勞動人的督導,使社會勞動制度能發揮最大效益,並達到刑罰執行之目的。
同時因應明年初的總統選舉在即,李檢察官鼓勵大家能踴躍檢舉賄選,端正選舉歪風;另外配合目前法務部居安緝毒專案宣導政府緝毒、反毒政策,一起成為「反毒守門員」。
△澎湖地檢署李信龍檢察官主持社會勞動制度執行座談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