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光明賣水,賺是一桶一桶的提,所累積的銅板小錢,但他行善卻是無聲無息,令人敬佩。
日前,一名單身租屋在石泉裝潢工人死亡,無力安葬。賴光明二話不說,立刻主動找葬儀社,拿出兩萬多元買棺材,協助安葬。
賴光明這樣的行善,是做對了方法。完全是自己主動發現,主動捐棺。而不是像一般人出錢拿給公家單位或社團,以為就是做了善事。
之前,鐵路警察李承翰遇刺死亡,馬上就有某企業集團,捐給內政部250支電擊槍,轉交鐵路警察局。其實,這種做法未必會引起共鳴。
內政部什麼都沒有,中央單位有的是錢,年度預算數百億、千億,難道買不起電擊槍?企業捐贈電擊槍,毫無意義,是一種避稅的假善。
其他諸如:遇有天災地變,有些個人或企業,喜歡捐款給政府或社團,以為很有愛心,社會上一共捐了幾十億元,結果被地方政府用來放煙火、搞晚會、弄地景藝術,說是要撫慰受災戶心靈。聘請幾百位律師,說是要幫忙打官司,一兩位律師不夠,大作私人人情,圖利他人。
國內對於有心捐款的企業,尤其以台積電最聰明,由董事長張忠謀夫人張淑芬親自帶工、督工、花錢,直接幫助受災戶,這才叫做親自行善。
奉勸有意行善的人,學學賴光明、張淑芬,自己花錢自己默默做,這才是真正行善。
至於,拿錢給政府代為行善,除非你是想扣抵稅額,否則那似乎可以叫做,笨,都笨輸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