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為緊急報案電話」,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規定,民眾無故撥打報案專線110電話,經勸阻不聽者,處拘留或新臺幣1萬2,000元以下罰鍰。若民眾有屬諮詢或尋求服務、陳情性質案件可撥打「內政部1996服務熱線或1999縣民服務熱線」。
另內政部警政署開發「智慧型手機APP110報案定位」,民眾持智慧型手機輸入「警政服務APP」下載安裝,該APP提供「報案服務(110、165、113)」、「守護安全」、「服務據點」、「警廣便民」、「行的安全」、「酒駕防治」、「違規拖吊查詢」、「警政查詢」等多項服務功能。
內政部24小時免付費檢舉電話「1996內政服務熱線」暨該局提供聽語障人士報案「專線0911-510-930」,聽語障人士以行動電話發送文字簡訊至專線或「傳真06-9278353」受理後自動回復處理情形,即完成報案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