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馬糞海膽被許多老饕視為美味,但因為人為濫捕,數量已經逐漸枯竭,澎湖縣政府2010年就開始規定,每年只有四個月的採捕期,在禁捕期間採收海膽將會受罰。
農漁局表示,本縣環保案件聯合查緝小組除會持續於重點海域查察外,也籲請民眾踴躍檢舉不法漁業採捕行為,若有盜採情形遭查獲,依漁業法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金。
△查獲漁船探採馬糞海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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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6月 05, 2019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