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項考試期間,考試委員馮正民、監試委員包宗和分別在考選部副司長劉約蘭、縣府人事處處長許明質及澎湖海事水產職校校長謝旻淵等人陪同下,至試場巡視,並對試務工作人員於考試期間的辛勞予以慰勉。
縣府人事處表示,地方特考是地方政府機關用人取才的重要管道,縣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職務出缺大多以列入地方特考為主,期以增加本縣子弟參與服公職的機會,本項考試預計將於明(108)年3月初放榜,錄取人員3月底將分發至各機關訓練學習。於錄取分發訓練期滿,將取得該職系之任用資格,並自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3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占缺任用以外之機關,須經原錄取分發區所屬機關再服務3年,始得轉調上述機關以外機關任職,是以該項考試及格人員將對本縣各公務機關注入一股新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