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指出,縣府三年多來依據公庫法及相關公共債務法令規定,統籌靈活調度運用基金專戶資金,除加強庫款調度彈性,大幅減少公共債務舉借利息,並以公開招標減碼的方式選擇報價利率最低的金融機構,降低公共債務利率,雙重減壓下,債務利息歲出預算數每年減少超過1000萬元。
據報載「縣府在今年1月及4月間與銀行簽約短期借款契約10億元及透支契約17億,合計27億元;此未滿1年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已近公共債務法第五條規定歲出總額30%。」縣府說明,縣府係依公庫法第5條規定,為有效改善財政狀況及加強資金調度穩定考量下,於法令規範舉債額度範圍內,採行公開招標方式,預先與銀行簽訂長期借款(20億)、短期借款(10億)與透支(17億)額度契約,以供公庫適時調度所需,但這僅是預訂契約,並非實際借貸數,截至107年8月27日為止,縣府實際長債11.9億(依公共債務法第五條規定約為歲出總額9.44%);短債3.5億,透支數為零(依公共債務法第五條規定約為歲出總額3.37%),除維縣庫正常運作外,縣府公共債務尚無增加,亦無逾越上開法令規範。
此外,縣府亦持續開拓地方稅收財源,106年度歲出盈餘1.8億,前年盈餘1.03億,另連續三年得到公益彩券執行社福效率特優獎金各6000萬,三年計有1.8億,以及各項獎勵金數千萬,與特別統籌分配稅款3.6億,累計高達近9億,此外積極爭取增額補助款,累計向中央爭取近45億預算,目前已核定36億,以上均係縣長陳光復和縣府團隊的努力結果,縣府致力健全公共債務管理,除開源節流,增裕縣庫,也期能透過財務穩建管理,以財政支援建設,以建設涵養財源,達到縣政穩定成長,造福鄉梓之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