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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澎湖縣辦理老宅延壽機能復新補助申請等相關事項

【本報訊】配合內政部推動「老宅延壽補助計畫」,本縣於115年9月21日公告,自即日起至115年12月21日受理申請補助,受理時間為期三個月,包含公寓和透天住宅皆可申請修繕補助,其中公寓全部項目皆申請者最高補助金額每棟960萬元,受理期間內皆可申請,歡迎有需求民眾踴躍參與。

建設處表示,老宅延壽補助計畫係就屋齡30年以上、領有使用執照或合法房屋證明之4到6層樓公寓及6層樓以下透天厝,皆可提出申請。修繕補助項目分為室外公共安全項目及室內安全項目,8項室外補助項目包括外牆整修、屋頂防水隔熱、樓梯間修繕及公共管線更新、外掛式空調管線整理、老舊招牌及違規物或違建拆除、增設電梯與無障礙設施等,以公寓為例,須至少選擇其中3項,才能申請室內居家安全優化項目,如扶手設置、防滑改善、高低差消除及防墜設施等。各補助項目皆訂有金額上限,額度上限統一為各項修繕費用65%。

本次老宅延壽補助並非「先申請、先補助」或「隨到隨審」,民眾無須急於「掛件」,受理期間內皆可提出補助申請。如申請案件踴躍,審查合格案件之修繕總經費超過可分配補助預算上限,則核准補助順序將依序以中央所訂優先核定原則、建物完成時間篩選獲補助案件,倘仍超過可分配補助預算,則採公開抽籤方式決定。本次補助之資格條件、補助項目、補助費用及應備文件等規定,均已明訂於「因應國際情勢強化老舊建築物修繕補助辦法」,民眾可參閱相關規定,提前準備申請資料;如需進一步了解老宅延壽機能復新計畫補助內容與申請方式,歡迎來電洽詢澎湖縣政府建設處建築管理科(06-9274400分機409),或至都更處官網「老宅延壽專區」查詢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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