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創作是一種「練習拿回掌控權」的過程 課程以自由創作的形式進行,在圖紙上落下的每一筆,從色彩的交織到線條的延展,皆由創作者全權主導,這些微小而真實的自主決定,能陪伴夥伴在戒癮的旅途中,逐步鍛鍊對生活的主導權,並在專注的創作體驗裡,重新喚醒大腦對正向成就感的感知。在徐老師的引導下,現場夥伴們暫時卸下了外在的評斷標準,跳脫好壞對錯的標籤,專注於當下最真實的內在覺察 。
徐老師在帶領學員用畫筆創作時表示,藝術提供了最溫柔的出口,當參與者將深藏心底的情緒或壓力轉化為畫布上的具象色彩與線條時,便能從「被情緒所困的受困者」,轉變為「客觀觀察內在的旁觀者」,有效卸除內心的防備與焦慮,產生治癒的療效。
吳怡明檢察長表示,該署在推動司法保護與多元處遇的過程中,始終深信「全人」的理念不應只停留在外在行為的約束,更包含內在心理韌性的培養與個人生命價值的重新賦能,藝術創作的導入,正是希望讓戒癮夥伴在免於評判的安全環境中,重新找回對生活的感知與對自我的肯定,這是一項極具意義的預防與修復過程,我們期盼透過公私部門的協力,陪伴每位夥伴勇於面對真實的自我,迎接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