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本案涉及馬公市「北極段702地號」及「文化段329地號」兩件建築物拆除執照申請案。相關案件曾因申請文件不備、圖說內容不足、權利證明資料未完整、施工安全計畫及拆除安全防護內容未明確、建築物年代與適用法規待釐清,以及圖說簽證責任歸屬不明等因素,經建管單位要求補正。
因此,退件原因並非外界所稱單純因「未至建築師公會掛號」或「未繳納公會費用」所致。縣府查察結果亦未發現建管科有強索規費、圖利特定公會或違法刁難申請人之情事。
縣府強調,拆除執照仍涉及鄰房安全、剩餘結構安全、施工動線及公共安全等事項,主管機關依法仍有審查責任。縣府並非否定技師專業,而是任何案件均須依法釐清申請文件、圖說內容、簽證責任及安全計畫。
針對外界對「公會掛號」之疑義,縣府也將進一步檢討行政文字,避免造成誤解。未來建設處將修正退補件說明,明確列示法令依據、文件缺漏及安全檢核項目,並建立「受理與公會自律分離」原則。凡符合法定要件之案件,縣府均依法受理審查;至於建築師或相關專業人員與公會間之自律事項,應回歸公會規範處理,縣府不介入私權收費。
縣府尊重社會監督,也會持續檢討建管流程、強化資訊公開、提升服務效率。但未經查證即公開指稱同仁違法、圖利或強索費用,已非理性監督,並可能傷害依法執行職務之公務同仁。縣府將持續蒐集相關事證,必要時依法維護同仁權益與機關聲譽。
澎湖縣政府會持續以依法行政、程序透明、公共安全及民眾權益為最高原則,穩健推動各項建管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