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檢察長4日親自偕同海巡署第十三巡防區指揮部主任甘禮維、第七岸巡隊副隊長許俊航、澎湖縣政府農漁局陳世新科長親至查獲單位第七岸巡隊鎖港安檢所及第三機動巡邏站,嘉許第七岸巡中隊第三巡邏站小組長謝傑文及查緝有功人員。
吳檢察長表示︰該署為加強海洋資源保育,已分別在3月19日、4月28日邀集相關單位召開「澎湖地檢署與轄區司法警察機關業務聯繫會議」及「115年第1次澎湖地區打擊非法魚撈平台會議」,宣達加強查緝非法漁撈之違法行為。感謝鎖港安檢所謝小組長落實本轄打擊非法漁撈平台的決議,於巡查時細心察覺被告於岸際之異常行為,進而破獲本年度第一件於禁捕期非法捕撈海膽案件,其勇於任事、積極主動之態度,足為表率。
吳檢察長利用到安檢所嘉許有功人員之機會,與海巡署第十三巡防區指揮部甘主任、第七岸巡隊許副隊長、第七二岸巡中隊第三巡邏站謝小組長、澎湖縣政府農漁局陳科長等第一線執法人員進行意見交換,並期許海巡同仁再接再厲,守護澎湖海洋資源。
吳檢察長呼籲海洋生態是澎湖最珍貴且賴以為生的資源,不容許任何人非法破壞!本署將持續與各執法機關保持緊密合作,強力執法、嚴查速辦、決不寬貸。
馬糞海膽禁捕期︰每年 9月1日至隔年6月30日為全面禁捕期。違法罰則︰依《漁業法》最高可處 3年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