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說明減免標準:房屋毀損面積達5成以上且經查明屬實者,在重建或修復完成前將「全額免徵」房屋稅;若受損程度達3成以上但未滿5成,則為「減半徵收」。值得注意的是,房屋稅2.0新制大幅放寬了時效限制,即使民眾因故未在災害發生當年期開徵40日前申報,同樣可追溯自災害發生當年期適用減免,不會因申報時點落後而影響租稅權益。
稅務局再次提醒,在辦理稅額減免前,請務必先備妥實際的災損照片或相關機關核發的證明文件。若不方便親自前往稅務局臨櫃申辦,歡迎多加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進行線上申請,免去奔波之苦,動動手指即可輕鬆維護自身的租稅權益。
民眾如果有任何房屋稅捐問題,請撥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或撥該局電話06-9279151分機229、251、250及226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