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閔華律師以豐富的法律經驗,深入解析菸品販售的法規,透過案例討論與稽查實務的分享,以提升稽查人員的知能與執法效能,同時輔導業者落實查證年齡機制,核對購菸者年齡及對類菸品的認識,確實落實查證機制,強化「不賣、不買、不嘗試」的社會共識,共同營造無菸環境。
衛生局局長陳淑娟表示,菸害防制法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20歲青少年,違規販售者最高可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並可按次連續處罰,再次提醒販售業者應落實「販菸三部曲」—「1.問年齡、2.看證件、3.未滿20歲拒賣菸品」,確保青少年無法輕易取得菸品,攜手守護青少年健康,「拒絕第一口,守住一生的健康」。
衛 生局呼籲「青春,從拒菸開始!」青少年使用菸品不僅容易上癮,更會影響身心發展,導致學習能力及免疫力降低,甚至增加日後罹患慢性疾病的風險,為協助青少年建立正確的拒菸觀念,將持續加強菸品販售業者的稽查,並深入校園進行菸害防制宣導,提供多元戒菸服務,善用戒菸專線(0800-636363)及戒菸衛教諮詢,共同營造無菸健康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