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退役的榮譽國民,簡稱榮民。調離澎湖的政要人士,縣府都會頒給一張榮譽縣民證,也可簡稱榮民。
前者的榮民,屬於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照顧的成員。後者的榮民,屬於澎湖縣政府特有的虛幻榮民。離開澎湖之後,什麼都沒有。
縣府頒證的榮譽縣民,領證之後,驚鴻一瞥。從此你忘記我,我也忘記你。你心中沒有我,我心中沒有你。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從外縣市調來澎湖服務的軍公教檢警調,以及其他公務人員,和民間重要人士,調離之後,都會由縣府頒給一張榮民證。作用呢?沒有。
多年來,這種儀式行禮如儀。離開的人,揮揮手不帶走一片雲彩,榮民證也不能換雞腿。臨行之前照個相,算是這輩子曾經來過澎湖山。
很多人覺得,既然縣府頒給離去的有頭有臉人物榮譽縣民證,表示重視與感謝他們在職期間,對澎湖有著貢獻,是不是能夠每年為這些人舉辦活動?比較有意義。
每年編列預算,提供歷年來領到榮譽縣民證的人,免費往返台澎機票及住宿,並搭乘遊覽車在菊島走走,再辦個晚會之類活動,這豈不是一件很簡單的事。
這就像昔日僑務委員會,提供世界各國歸國華僑交通食宿,一起慶祝雙十國慶,藉以凝聚雙方的感情和向心力一樣。
澎湖的榮譽縣民,如果像是無聲無息的榮民,那與其頒發這種證做做樣子,不如省下一張紙的印刷費,以及虛無飄緲的頒證過程,反而不會浪費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