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申請本年度的傑出演藝團隊,需設籍並立案於本縣滿一年以上者,且從事音樂、舞蹈、現代戲劇、傳統戲曲等演藝活動之團體。
補助內容包含扶植團隊原創作品之研發、專兼職行政人員薪資及勞健保、節目籌劃或演出執行、本縣偏鄉及縣外藝文演出或推廣活動、青少年及樂齡人口演藝計畫培訓或辦理工作坊、辦公室或排練場地租借費、宣傳行銷及行政營運費用,為本年度執行方向,申請單位酌情提送計畫。
有意提案之團體,提報計畫書請於115年2月26日(四)中午12時前申請提交,詳情請逕至本府文化局網站(https://www.phhcc.gov.tw/index.jsp),詳閱「115年度澎湖縣傑出演藝團隊徵選簡章」,或電洽(06)9261141-232展演藝術科莊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