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家瑜報導】馬公市文康A私辦都更案109年風光啟動,但廠商開挖地基後因故已停滯逾2年,留下坑洞引發安全疑慮,周邊住戶無奈陳情,事件也引起議會諸多議員要求縣府強力執行,縣府在議會要求下,經建築、土地、結構三大技師公會勘查確有公安疑慮,於本次臨時會提出979.5萬元「基地坑洞填平及安全評鑑」案。
據了解,文康A都更案為地下2層、地上14層之建築工程,110年6月3日取得建照進行施工(開工註記為110年11月8日) ,現況開挖深度逾10公尺以上,因起造人及承造人間有財務糾紛等問題,以致基地開挖及基礎鋼筋綁紮後,於112年10月(筏基層綁鋼筋灌漿)起皆未進場繼續施工停擺至今已逾2年之久,途中歷經4次四周岩盤崩落情事,雖有辦理搶修作業,惟後續工程仍持續停擺中,且未做任何支撐構架,置相鄰四周住戶建物及生命、財產於不顧。
另案於113年10月22日召開「澎湖縣馬公市馬公段 1621-80地號等13筆土地都市更新案」公安風險鑑定會議,另經三大技師(建築師、土木技師、結構技師)聯合會勘本案工地現況確有公安疑慮,隨時可能無預警崩塌。
建設處長陳文耀表示,本案工程基地開挖後停滯逾2年,歷經多次基地四周崩塌、地震、颱風等影響,現況岩盤結理破壞、持續風化、地下水大量湧出,再無作為恐造成重大公安事件、周邊房屋道路崩塌及人員死亡等情事,為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將啟動坑洞填平計畫。
在審查會中,陳海山質疑縣府近980萬公帑,建設處長在程序委員會提出代位求償說法,但後續縣府如何執行並未詳細說明。他認為,縣府未提告,未來如何執行代位求償,並提醒建設處要完備程序,依法提告來執行代位求償或利用其他法條來填平坑洞。
陳海山認為,文康都更案有公安問題,縣府出現保障民眾安全並沒有錯,但花費近980萬公帑,縣府應該要有縝密規畫,來索回這筆工程款項,如執行假扣押等動作,而不是錢花了就算了,後續可能又面臨監察院彈劾,議會也連帶被選民臭罵一頓。
陳海山說,縣長維護百姓生命財產安全來行使公權力,但縣府相關程序仍應遵守、依法執行,不能只是口中說著代位求償,應該先到法院提告,逼迫建商回填,或由縣府代為回填,並依法進行假扣押動作,相關法律程序還是要完備。
呂黃春金也詢問,目前廠商還存在,縣府如果花錢回填,但並未經過廠商同意,若未來要恢復興建,縣府是否還要花錢挖回?
陳文耀表示,縣府已經發出20-30封公文,要求廠商處理回填,並經過技師公會鑑定,後續縣府依照行政執行法規定,縣府不必再負責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