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演練狀況假定該場所機房起火燃燒,有濃煙四竄境況,立即啟動「自衛消防編組」機制初處,消防局接獲報案後,通報轄區及臨近分隊人車前往搶救與支援,實施佈線射水滅火、人命救助、佔據水源、水線防護、疏散民眾及緊急救護等搶救作為,並由第二大隊設立前進指揮所,進行救災人員安全管制機制,並律定搶救任務分工、由資深隊員帶班進入火場、登錄個人管制名牌、建置火場安全管制板、個人責任制報告、建置緊急求救訊號及成立快速救援小組等要項,同時宣導業者應做好檢修申報、防火管理、用火用電安全及消防安全設備維護等事項,在業者和消防人員的共同努力下順利完成本次演練。
消防局表示,針對各類公共場所辦理定期演練,除可強化消防同仁災害搶救及車輛器材操作能力外,同時也能喚起民眾及場所從業人員對公共場所安全的重視,呼籲鄉親前往公共場所時,可以多了解該場所逃生路徑及注意逃生通道是否暢通等安全事項,才能將災害風險降至最低。
▲第二救災救護大隊實施澎湖水族館搶救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