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佳秀檢察長表示,我國社會勞動制度,使受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宣告及罰金刑者可聲請易服社會勞動,藉由社會勞動代替入監服刑,提供無償勞務服務他人、補償社會,以維持家庭功能。而符合相關規定亦無難以執行之消極事由時,始核准其聲請,故易服社會勞動實為易刑處分,社會勞動人仍是受刑人,所以仍須適當的管理,端賴各機構承辦人員確實督導,辦理本項業務相當不易,更期望社會勞動人能透過社會勞動執行,為社會貢獻並達到矯正效果。
為提醒各機構依相關規定執行,該署針對本年度各機構執行情形、執行時應注意之事項以及相關規範、應填載之表單資料以及年度專案計畫等項目,由觀護佐理員許永輝以簡報方式向大家說明,期望各機構落實對社會勞動人的督導,使社會勞動制度能發揮最大效益,並達到刑罰執行之目的。
座談會中,陳檢察長感謝執行機構的協助,並因應明年初的全國農漁會選舉,提醒各機構督導作為貼近社區民眾的第一線人員,邀請大家共同為反賄選盡一份心力。他同時強調,防範詐騙是當前的重要議題,尤其在選舉期間,詐騙手法層出不窮,民眾可能會成為不法分子的目標。呼籲大家提高警覺,無論是透過電話、網絡或其他方式,若接獲可疑訊息或有疑慮,應即刻與相關機構聯繫,保護自身財產安全。期盼透過各界的協助,與澎湖鄉親共同建立乾淨、公正的選舉環境,並防範各類詐騙與犯罪行為。
▲澎湖地檢署易服社會勞動執行小組暨執行座談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