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日報提供澎湖每日在地新聞、時事專欄評論、縣政新聞、專題報導、旅遊動態報導、夾報、印刷服務等!

自動輪播廣告(右)橫式1欄
熱門文章

自動輪播廣告(下小)橫式選舉3欄
自動輪播廣告(上小)橫式選舉3欄
自動輪播廣告(上小)橫式1欄
自動輪播廣告(上小)橫式2欄

摔死倉鼠 張男被判拘役50日+罰金20 萬元

【本報訊】寵物也是一條生命!男子張慶志今年9月摔死他養的倉鼠,並將過程拍下影片PO上網,澎湖地方法院日前以張慶志犯動物保護法罪,判處他拘役50日,併科罰金新臺幣20萬元。

判決指出,張慶志於今年9月10日前某時許,經其侄女張0羚先前在馬公市某寵物店內,向店長王○仁所購買之倉鼠1隻並轉送張慶志而予以飼養。

張慶志僅因遭倉鼠咬了手指一口,於盛怒之下,竟基於宰殺動物之犯意,將前開倉鼠摔向牆壁。同時地,將上揭影片附加「謝謝大家分享我在分享謝謝內感恩,請關注俺,紅了紅了」等文字,而上傳到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內以其本名「張慶志」之帳號上。

案經澎湖縣政府農漁局告發及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移送檢察官偵查起訴。據了解,警方移送本案時,曾以被告張慶志有身心障礙手冊,而代為求情,但檢察官認為,被告犯罪時即同時以手機錄影拍攝,顯然有意將過程予以存證。

況且張慶志仍執意將過程上網,與其有身心障礙手冊無關,警方移送意旨代為求情顯有誤解,其漠視生命,且犯後態度明顯不佳,請法院從重量刑。


隱私權保護政策  新聞授權規範
Copyright © 澎湖日報 All rights reserved.
Designed by 澎湖日報 & 瑋瑜有限公司
& OddThemes